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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文化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计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8月24日截止)

2020年07月10日 16:51  点击:[]

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政策,提升文化馆馆员的学术素养和学术能力,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文化馆理论研究,促进优秀研究成果涌现,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简称“发展中心”)决定实施“文化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计划”,资助相关单位围绕文化馆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原则上以单位为申报主体,参照指导性选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文化馆建设实际和课题负责人研究专长、研究基础,自行确定选题和研究内容。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资格

本次课题研究类型分为青年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青年项目10个,研究经费每个3万元;重点项目5个,研究经费每个10万元。

课题负责人资格:(1)需为我校的在职人员,对文化馆工作有深入研究,申报青年项目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申报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或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3)青年项目课题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后出生)。

三、评审验收

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

评审验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研究成果的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发展中心将对验收结论进行网上公示,并对取得合格以上档次的课题颁发证书,对优秀档次给予奖励。

四、经费使用和管理

立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正式通知课题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由发展中心与申报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合同(合同模板另行发布),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项目为与委托业务相关的内容,如:课题费、项目费、委托业务费等,不可使用事业单位往来票据)。

2020年拨付启动经费,青年项目每个1万元,重点项目每个3万元,剩余尾款于2021年结项后支付,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尾款不予支付。

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执行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的相关规定。经费应当纳入申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交流、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管理费、其他。不可向课题组成员支付劳务费。

五、成果版权

研究成果版权归发展中心和课题申报单位共有,相关人员在公开发表时,应标注“受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文化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计划’资助”。

六、申报流程

申报人认真填写《“文化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计划”2020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将PDF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为:文化馆课题研究申报书-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申报书文件同名)。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8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

(一)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课题研究要坚持原创性,所申报课题如已申报其他项目课题并被批准,不得重复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作为1个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课题研究。

(四)评审专家参加课题组起草工作的,根据回避原则,不得担任该课题研究成果的评审专家。

(五)课题申报立项和研究成果评审组织工作由发展中心联合北京大学国家现代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组织实施。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王冬冬

办公室:岱德楼208

内线:8146,电话:83150217

邮箱:qdbhxykyc@163.com


 附件1:“文化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计划”2020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文化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计划”2020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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