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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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5月26日截止)

2023年05月09日 11:58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现启动2023年度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为推动我校开展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要求,着力加强行业重大战略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围绕《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附件1)所列选题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可在选题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或拓展。对自拟选题的课题申报不予支持

三、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到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 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三)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四、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五、课题申报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5月26日(周五)截止。

(二)材料提交

各学院(部门)将推荐的课题书面材料在5月26日(周11:00前集中提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包括: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申请书2份原件,活页一式6份,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材料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申请书请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2023申请书”命名。

立项结果在总局官网公示,请随时关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http://www.nrta.gov.cn)。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光超

内  线:8199

邮  箱:kyc@qdbhu.edu.cn

办公室:岱德楼206室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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