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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的通知(8月10日截止)

2023年05月08日 16:13  点击:[]

院(部)、各处(室)

为鼓励我省海洋领域的科技创新,调动海洋科技工作者的创造性,推动海洋产业发展,依据《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现将2023年度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海洋科技创新奖主要授予在海洋产业发展、海洋保护与开发、海洋管理与海洋公共服务等领域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今年的推荐范围为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类、管理与公共服务类和青年海洋科技奖。

(一)基础研究类:在海洋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等,能够推动学科发展或者科技进步的成果。

(二)技术开发类:在海洋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应用中,技术创新性突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的成果。

(三)管理与公共服务类:在海洋经济、战略规划、海洋标准、预报减灾等领域中,对提升海洋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成果。

(四)青年海洋科技奖:在海洋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管理与公共服务中取得突出学术成就或应用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符合国家、行业的发展方向及相关政策。

(二)两年内按有关规定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结题验收或山东省海洋发展研究会、同行业第三方机构评价的科技创新成果。成果应用需一年以上,验收和评价的成果题目须与申报题目一致,推荐成果的验收或评价时间需在2023年7月19日前。

(三)技术开发类、管理与公共服务类成果,须应用实施一年以上,同时出具应用证明;青年海洋科技奖男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申报项目涉及多个完成单位的,应不存在主要完成单位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原则上按整体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其中子项目单独申报,需征得总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书面同意。

(五)项目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排序按贡献大小先后排序。特等奖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1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7个;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不超过9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二等奖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项目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包括管理人员和辅助服务的人员,如有参与需加以说明。

(六)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再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海洋科技创新奖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申报系统http://www.sdhykjcx.org.cn/login(推荐单位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网络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0时至8月10日17时。有申报该奖项的单位,请于7月10日前与科研处联系。

(二)申报材料

1.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书》纸质版4份(其中原件1份),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不加封皮。

2.2023年8月10日(周四)17:00前将申报系统导出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邮箱标题为:海洋科技创新奖+单位名称。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苏明辉(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0532-83150209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1-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doc

附件2-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书(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类、管理与公共服务类).doc

附件3-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申报书(青年海洋科技奖).docx

附件4-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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