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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西海岸新区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的通知(9月5日截止)

2022年09月02日 09:00  点击:[]

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西海岸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西新财〔2020〕207号)、《青岛西海岸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西新工信字〔2020〕1号)、《青岛西海岸新区自主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西新工信字〔2020〕52号)、《青岛西海岸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青西新工信发〔2021〕15号)关规定区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区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度西海岸新区科技计划立项项目。

二、工作流程

本次中期评估工作主要分为项目承担单位自查、现场检查、整改督查三个阶段。

(一)项目承担单位自查

按照项目任务书的内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西海岸新区科技计划项目自查报告表》(详见附件)。

自查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实施,年度指标是否按期完成;

2.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按任务书中的预算实施开支,是否有违规使用等情况;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现场检查

对支持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区科技局将委托第三方依据项目任务书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科技项目专项经费是否到位、项目经费是否专项列支、自筹经费是否到位等(项目承担单位提供会计核算明细账及相关会计凭证、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包括专项经费购置的设备清单、采购设备的合同,测试化验加工服务合同及测试报告

2.对照年度考核指标要求,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研究团队及在项目中任务分工情况、主要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及其他指标是否按期完成,如未按期完成,请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申请。

3.检查方式:审核项目进展情况;实地检查研发生产现场和相关材料。

(三)整改督

对项目中期评估中没有按期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单位,要写出书面说明和整改措施,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将实施跟踪督导。

三、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9月5日(周一)17:00上报《西海岸新区科技计划项目自查报告表》。

2.实地考察阶段(9月19日-9月30日):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3.整改阶段(10月3日-10月28日):没有按期完成阶段考核指标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需作说明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措施。

四、有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附件,经签字后,9月5日(周一)17:00上报《西海岸新区科技计划项目自查报告表》。

3.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每个项目有一次整改机会,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逾期未提交整改情况报告,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终止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欣然(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83150209

科研处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

西海岸新区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自查报告表.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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