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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2021年11月30日截止)

2021年11月01日 14:56  点击:[]

各院(部)、附属单位: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63 号)有关规定,为落实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征集、重要基础研究成果需求征集常年受理“三个常态化”改革精神,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自然基金)实施常态化申报,省自然基金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定期评审、年度支持。现将2022年度山东省自然基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此通知已在2021811日发布过一次)

青年、面上、优青、杰青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经费预算;重大基础、联合基金需根据发布的指南对应申报。

(一)申报条件和项目类别

1.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省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含中央驻鲁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的正式全职科研人员。强化应用导向,鼓励支持成长型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全职科研人员申报。

2)项目申请人同一申报年度仅限申报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3)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有2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员有3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含课题)的,不得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主要参与人员指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前三位科研人员。

4)连续两次申报省自然基金未获得资助的,暂停一年申报资格。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以获得国家基金委相关学部盖章结题证明通知材料为准。承担过相关在研项目的,不允许再次申报同类项目(面上项目除外)。该通知发布之前,属于正常结题范畴的,已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并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可以申报。应结题未结题、延期结题和项目终止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省自然基金项目申报。

6)执行省科技厅省级科技计划其他限项规定要求。

2.项目类别及具体要求

省自然基金按照“聚焦前沿,鼓励探索,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的思路,坚持自愿申请、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原则,鼓励按照突出原创(01)、聚焦前沿、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等不同的科学问题属性,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

1)青年基金。充分发挥“第一桶金”作用,支持35周岁以下、未承担过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项。

具体要求:202211日未满35周岁,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机构(按最新版本)的博士,在《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之日后(2020812日)首次全职来鲁创新创业的,申请“直接给予”申报方式的,须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博士毕业1年以上签订工作合同的还需提供空档期非在鲁工作(学习)证明。国外(海外)留学或工作来鲁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国外(海外)工作证明。依托单位应加强审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核实,根据情节严重将取消申报人当年(当批次)申报资格或限制申报资格3年。全职博士后在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时,应作出承诺,保证在站周期能覆盖青年基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且获得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承诺书经本人签字后报设站单位备案留存,并上传省自然基金申报系统。已经签订不满3年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博士后,经与设站单位协商同意后,可重签或补签劳动合同,确保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以“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或“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身份进站的全职博士后,如在站期间变更身份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该项目,并尽快向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报备身份变更信息。

2)面上项目。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瞄准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项。

具体要求: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正在主持国家、省自然基金项目的不得申报。

3)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简称“省优青”)。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经取得较好成绩、发展潜力较大的38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为培育有望冲击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国家优青及其他更高层次人才项目做储备。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

具体要求:申报人202211日未满38周岁,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年龄不超过38周岁,在《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之日后(2020812日)申请国家优青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申请人,申请“直接给予”申报方式的,须提交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基金、省自然科学优秀青年、杰出青年基金等获得者不得申报。

4)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简称“省杰青”)。支持40周岁以下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资助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

具体要求:申报人202211日未满40周岁,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在《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之日后(2020812日)申请国家杰青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申请人,申请“直接给予”申报方式的,须提交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等获得者不得申报。省优青获得者在项目执行期的第一、二年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项目申报通过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在线填报。

2.拟列入2022年度支持的省自然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89 9:002021113016:00(学校截止)。之后受理的申请项目将滚动到下一年度,以此类推。申报人系统提交后,联系本部门科研负责人系统审核并提交,部门科研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科研处审核(规定时间内审核常态化)。

3.2022年度支持的省自然基金项目,单位审核提交及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12816:00

4.学校于20211210日前将2022年度省自然基金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相关模板下载地址http://cloud.sdstc.gov.cn/bzzx/1558.jhtml,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以系统填报为准)加盖公章后寄送至省科技厅。

5.未尽事宜由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负责解释。


科研处联系人:刘欣然

内线:8199

电话:83150209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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