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有效督促与掌握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所有在研目负责人请于2月7日前将项目取得的成效(重点介绍资助项目中的取得的总体成效、工作亮点、标志性成果或重要进展)和附件1发送科研处邮箱,同时完成科技云平台年度进展报告填写,二级单位审核提交。
电子版标志性成果案例(1500字以内,主要包括成果名称、资助项目名称、立项编号、主要突破、同行引用式评议、应用前景等)。
案例可参照:https://mp.weixin.qq.com/s/wpoSUiwvU4GiefGZkWO7Mw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王冬冬
内线:8146
邮箱:bhukyc@163.com
附件1.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