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366家企业支持项目13621项,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见附件;各企业申报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 cn)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动员教师积极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自愿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认可立项的项目,经费全部到账后,将其认定为部级项目,以鼓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三、申报人请根据指南做好选题工作,并在平台申报,注意系统中截止时间。教育部高教司将及时公布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
四、申报过程中需盖章推荐,请与科研处联系,同时提交科研处一份申报书备案。
联系人:刘欣然
内线:8199
办公司:岱德楼206室
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