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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深化医改研究课题的通知(4月24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3-04-13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以及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和科学决策水平,现公开征集2023年深化医改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准确把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医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国内外医改实践和当前医改实际,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对我省“十四五”时期医改实践提供指导。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相关领域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实践经验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均可申报课题。

(二)鼓励有医药行业从业经历,熟悉医药行业管理工作的研究人员或从业人员申报。

(三)课题申报可以课题组形式申请,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四)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好的理论素养、敏锐的问题洞察力,并对医药卫生实践有较深了解,熟悉所申报课题的国内外动态。

三、申报方法

围绕深化医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参考但不局限于“医改课题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1),确定研究课题,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并提交电子版;同时提交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签字盖章。

四、其他事项

请负责人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在2023年4月24日下午5点前交至科研处206,逾期不再受理。省医改办、卫生健康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申报人进行资格评审,确定研究课题。

课题应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省医改办、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对优秀者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相应资助。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欣然(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83150209

科研处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

  1.深化医改课题重点研究方向.doc

       2.2023年深化医改研究课题申报表.doc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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