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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7月17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3-06-12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2022年11月,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度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鲁教发展中心〔2022〕 56号),确定立项课题532项,其中教育技术装备类255项、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教育类120项、学校后勤类157项。为确保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结题,根据《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拟对2022年度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

二、结题鉴定与验收

结题鉴定方式分为现场鉴定和免予鉴定,项目负责人可任选其一 申请结题,通过现场鉴定和批准免予鉴定的课题即可办 理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颁发“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结题证书”。

(一)现场鉴定。由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聘请同行专家 组织召开现场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等方式进行。

(二)免予鉴定。符合《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课题,可申请免予鉴定。

(三)第一次验收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 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予以撤项。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予以撤项。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装订格式。

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并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见附件)顺序装订。

(二)成果内容。

1.课题结题申请表。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

2.课题研究的附件。即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并注、有“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等字样。

四、报送注意事项

(一)报送材料。

1.请各项目负责人将装订成册结题材料(一式4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206,如有变更,请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三份,同时报送至科研处206。

2.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上述所有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微课题结题+课题编号+主持人姓名;课题的结题材料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课题编号命名) 。

(二)报送时间。

1.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2023年7月17日10:00-11:00;

2.电子版材料同期发至科研处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欣然(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83150209

科研处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

  1.成果鉴定材料目录.docx

  2.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3.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结题申请表.doc

  4.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doc

5.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doc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6月12日

  • 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 0532-83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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