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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6月10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4-05-15 点击:

院(部)、各处(室)

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省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3类。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者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且实质性参与项目具体研究。青年项目申报者应在2024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二)项目申报者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省软科学项目,且在申报时无未结题省软科学项目;连续2年牵头申报省软科学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1年申报资格;2019年(含)至今未通过省软科学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当年正在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有2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前3位科研人员)有3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项目应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

(五)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63号)规定,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项目。

(七)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八)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者均应具有良好科研信用记录。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依次经二级学院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个人需使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上注册的账号进行登录。

(二)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与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时间为5月16日9:00至6月1017:00。请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进行修改和审核,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单位自行负责。

(二)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在科技云平台中发布。请登录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查看。

(三)所在院部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评审立项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四)申报人需提交科研项目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由院部审核后统一交上。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欣然(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83150209

科研处邮箱:kyc@qdbhu.edu.cn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4年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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