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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11月8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3-10-19 点击:

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确保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杜绝长期无故推延课题研究现象发生,依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经研究决定,省教科规划办对组织立项的课题进行集中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我校到期结题项目名单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属院部

项目来源

负责人

1

大学英语视听说多模态教学模式构建研究

2021WYB004

文理基础学院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

王晓玲

2

生态给养视域下大学英语混合式教学改革研究

2021WYB015

文理基础学院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

邓俊叶

3

高职电子商务专业产教融合运行机制创新研究

2021ZC012

商学院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

周传爱

4

大数据时代下高校财富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21ZC038

财经学院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

肖立华

二、结题鉴定方式与步骤

(一)结题鉴定方式

会议鉴定:由科研处聘请同行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最终形成汇总意见,并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见附件5:《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注:鉴定组专家成员一般为单数,不少于5人,以5-7人为宜。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2人,且须专家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

符合《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附件1)“第四十条”,可申请免予同行专家鉴定的方式进行结题。

我校结题评审会定于11月8日(周三)下午2:30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项目负责人按时认真准备结题材料。

(二)结题步骤

本次结题分为两步:一是科研处自行组织鉴定,二是省教科规划办复核验收。

1.自行组织鉴定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委托我校科研处自行组织鉴定,实施鉴定的具体工作。

科研处将按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附件1)和结题相关要求组织鉴定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殊情况,确需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实施鉴定的课题,需课题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受科研处盖章同意后再提交省教科规划办

2.复核验收

科研处组织鉴定后,再统一将完整的报送材料提交省教科规划办复核验收。省教科规划办验收合格后,将给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第一次验收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终止结题。

结题材料验收未通过且研究期限已超期的课题,将不再结题,予以撤项。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装订格式

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并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详见附件2)顺序装订。其中,《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5)需单独装订,夹在结题材料中即可。

结题材料中的《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变更申请审批表》等文本格式分别见附件3-6。

若课题为重大课题或有经费资助的重点课题须至少提交一份咨询报告或成果要报(详见附件7),需单独装订

(二)成果内容

1.课题研究的主件要求:课题研究总报告要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

2.课题研究的附件要求: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支撑总报告的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应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相关研究成果须独家注明,如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称)成果,课题编号:×××。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要求: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4.《教科研成果专报》稿件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课题须在研究期限内(含结题)至少提交一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科研成果专报》(要求及标准格式见附件1),省教科院将通过专业评价,根据稿件质量进行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2)。请根据课题类型分别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为:课题类型(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科研成果专报+青岛滨海学院;每项课题的成果专报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青岛滨海学院+课题编号”,然后将报送的所有材料汇总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课题类型(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青岛滨海学院”。

四、报送注意事项

(一)报送材料

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注明“教育科学规划”字样,详细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结题材料(一式3份)、“结题汇总表”(1份)统一报送科研处206。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即邮件主题:课题类型(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青岛滨海学院;每项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青岛滨海学院+课题编号”,然后将报送的所有材料汇总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课题类型(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青岛滨海学院”,按课题类型分别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均将予以撤项。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撤项项目统计表,统一报送科研处206室。撤项项目统计表电子版和其他结题材料一起发至科研处邮箱。

2.请项目负责人将上述所有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规划课题结题+主持人姓名;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3.所有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经到期,未办理延期申请的;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不予结题的,将予以撤项。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撤项项目统计表(附件10);电子版材料一并发至科研处邮箱。

4.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经学院及所在党支部审查合格并签字盖章后,同时提交至科研处。

(二)报送时间

1.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11月16日(周四)17:00

2.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发至科研处邮箱。

3.所有附件材料均可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jky.sdedu.gov.cn/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欣然(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83150209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pdf

 2. 研究总报告要求.doc

 3.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doc

 4.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doc

 5.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doc

 6. 教科研成果专报参考模板.doc

 7.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doc

 8.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doc

 9.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xlsx

 10.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统计表.xls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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