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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4月17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3-03-23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在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人可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另行设计具体题目。

四、申报办法

1.本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的均可申报。项目申请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我校。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公告发布之日)。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23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可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2)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3)申报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3.申请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课题实行同行评议专家网上匿名初评,申报评审系统《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材料提交

1.各院(部)、处(室)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2.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属于限额申报,科研处将组织初审,请各部门在4月17日(周一)11:00前将所在部门的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材料包括:盖有部门公章的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电子版(一律用电脑填写,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1份;电子版为WORD文件格式),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后,将推荐名单公示。

3.公示期满后并无异议后,所有申报人按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修改申报书及活页内容,然后统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sdsk.sdxc.gov.cn/project/Login.aspx?type=1。各申报人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并于4月24日(周一)11: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请各部门务必做好申报材料规范性的审核工作,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最终提交版申报材料包括:盖有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电子版(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7份(不需要活页);电子版为WORD文件格式)。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4.由于新的“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尚未正式启用,目前使用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中仍保留“推荐人意见”一项,请相关申报人员注意此项不填。同时注意研读最新管理办法。https://sdsk.sdxc.gov.cn/news/list/1017_1.html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光超(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83150209

邮箱:kyc@qdbhu.edu.cn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3月23日

 

  • 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 0532-83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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