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邪教工作的总体部署,适应新时代反邪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反邪教工作,进一步构建全省反邪教协会理论研究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一)申报时间
课题研究申报工作应于2021年7月26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岱德楼206科研处。
(二)研究方向
1.新形势下防范化解邪教风险的对策研究;
2.新时代反邪教协会体系建设与作用研究;
3.当前农村反邪教形势与对策研究;
4.提升文化反邪教能力对策研究;
5.关于青少年学生群体对邪教的防范研究;
6.邪教发展变化,危害及社会治理对策研究。
(三)相关要求
申报课题需符合上述研究方向和任务,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清晰,研究人员和学科配置合理,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良好,具有创新性、理论性和实践性。
(四)申报程序
按照《山东省反邪教协会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提交课题申报材料。各二级学院或单位组织提交的课题申报材料须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一式四份),提交至科研处206。
课题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对不符合要求或内容不全的不予受理。
二、课题评审
(一)课题筛选。依据《山东省反邪教协会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和课题管理相关规定,对申报课题进行筛选。
(二)课题评审。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研究确定重点支持课题。评审专家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独立实施评审职能。
(三)结果通报。根据综合评审意见,向通过评审的申请单位或专家通报结果。通过评审的申报单位或专家应按照课题评审结果开展研究工作,确保课题研究结果。
三、课题管理
(一)经费使用。课题经费的使用,要按照有关课题经费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课题经费的使用要接受省反邪教协会的监督。
(二)完成时限。省反邪教协会资助课题一般应在12个月内完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三)其他要求。课题获准资助后,各二级单位应保障实施所需的各种条件,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课题研究顺利进行,加强对课题的全程管理。课题承担专家要与省反邪教协会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沟通,报告进展情况,接受业务指导。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山东省反邪教协会资助研究课题。山东省反邪教协会对课题研究成果有编辑出版及宣传推广的权利。
四、课题验收
(一)验收方式。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省反邪教协会提交课题结题报告。结题报告应包括课题研究过程、研究成果描述和合法合规的经费决算,与课题研究成果及其它必要附加材料一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附电子版。
(二)验收内容及结果使用。课题验收以批准的课题申报书中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课题的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反邪教工作的影响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省反邪教协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结题情况进行评审,评估课题完成情况,对课题完成质量较高、效果良好的单位或专家,在今后的课题申报中予以优先支持,并视情况对课题负责人、相关专家予以逐级举荐。
联 系 人:刘欣然 内线电话:8199
电子邮件:kyc@qdbhu.edu.cn
材料提交地址:岱德楼206
附 件: 山东省反邪教协会课题申报书.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