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管理,确保立项课题高质量地完成,依据《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对立项课题进行集中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2021年度立项课题。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所属院部 |
负责人 |
1 |
“三师三堂”协同联动机制下高校课程思政创新路径研究 |
SDGJ212013 |
商学院 |
陈士磊 |
2 |
POA 框架下基于示范教学包的“对分+翻转”混合式 实践教学研究 |
SDGJ212016 |
外国语与国际合作学院 |
邢小艳 |
二、项目鉴定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下午2:30-5:30。
三、结题鉴定与验收
结题鉴定方式为会议鉴定,由科研处聘请同行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现场考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最终形成汇总意见,并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组集体)。
我校结题评审会定于11月8日(周三)下午2:30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项目负责人按时认真准备结题材料。
组织鉴定后,课题组负责人将完整的报送材料提交科研处。
3.第一次验收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不实施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将予以撤项。
终止结题和撤项的,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四、结题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二)《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
(三)研究成果:
1. 成果主件:即研究总报告,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
2. 成果附件:即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案例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并注有“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等字样。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
(四)如课题负责人、研究内容有较大调整的,需提交《变更申请审批表》;
(五) 经费预算与支出合理证明。
五、报送注意事项
(一)材料报送
1.请课题组将装订成册且自行组织鉴定后的结题材料(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206。
2.请将上述所有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高教学会课题结题+青岛滨海学院+主持人姓名。
(二)报送时间、联系方式
结题评审会结束后,请各负责人将专家反馈意见整理后,重新修订项目总报告和结题评审书,在11月15日(周三)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科研处206,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欣然(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83150209
科研处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
附件1: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doc
附件2: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docx
附件3 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4: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doc
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