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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学会 “十四五”规划课题的通知(10月30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3-10-13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教育强省建设,研究解决影响我省教育发展中的重要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经山东省教育学会批准,拟于2023年10月—2023年11月组织2023年度省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年度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员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专长拟定题目;鼓励针对我省乃至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有组织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类别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乡村教师专项课题、齐鲁“三名”建设工程专项课题;全部为自筹经费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3.不得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申报。

(二)其他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3.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纸质材料统一由各二级学院报送。

(二)申报程序

1. 2023年1014日-1030日,各院部根据申报要求甄选申报对象,并指导、督促填写申报材料。2023年1031-11月14日,专家初评公示推荐名单,指导推荐人修改申报材料,2023年1115-11月16网络申报

2.网络申报结束后,山东省教育学会秘书处负责组织立项评审,评审结果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山东省教育学会秘书处从立项课题中确定若干重点课题,直接进行指导管理,其他课题由校科研处指导管理。

、其他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取消3年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各学院按照要求统一填写《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1 份),加盖公章申报书、活页各1份;青岛滨海学院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一式2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申报材料含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信箱:;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年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字样。上述材料请于 2023年103017:00前报送至科研处206。逾期报送,一律不再接受。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欣然(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83150209

科研处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doc

 2.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活页.doc

 3.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4.山东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10月13日

  • 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 0532-83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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