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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际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9月25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3-08-23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进一步凝聚中外人文交流的学术研究力量,加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研究力度,服务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将文化遗产价值向文明交流互鉴拓展,促进以运河为话语的中外人文交流,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现开展“国际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外人文交流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宏观政策指导下,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围绕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以多语种资料收集和分析为特色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和理论支撑。

二、课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选题方向

1.运河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顶层设计研究

收集拥有运河世界遗产的国家在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机制、职能机构、科研教育等的多语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中文翻译和归类整理,并进一步剖析各国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顶层设计的历史、理论和实践逻辑,为优化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提供借鉴。

2.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典型案例研究

收集世界各国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的(正面或负面)典型案例,进行中文翻译和归类整理,对其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进行剖析,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提供借鉴。

(二)一般课题选题方向

3.中国大运河的国际形象传播研究

收集近年来国外新闻媒体、社交平台、旅行网站对中国大运河的专题报道、话题讨论、网络评价等的多语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中文翻译和归类整理,对各类媒体传播大运河的态度取向和舆论关注点进行分析,为推进大运河形象研究和国际传播提供借鉴。

4.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国际合作研究

收集在双边、分地区、地区和国际各级层面上文化遗产联合保护、援助方面的政策机制、合作模式和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多语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中文翻译和归类整理,为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交流与合作、开展文化遗产外交、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提供借鉴。

5.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社会教育研究

收集世界各国社会机构、团体或组织实施的,旨在唤起本国公众对运河文化遗产的情感、提升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公众参与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的教育活动方面的多语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中文翻译和归类整理,总结和分析其主要做法、特点和成效,为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社会教育提供借鉴。

6.运河文化遗产节庆活动研究

收集世界各国与运河文化遗产相关的传统节日、仪式庆典、民俗活动、商贸会展、体育赛事等的多语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中文翻译和归类整理,梳理各国运河节庆的产品开发、组织管理、氛围营造、营销推广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为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提供借鉴。

7.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民间参与研究

收集世界各国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中,民间组织、社会公众参与的政策制度、激励机制、参与内容和参与成效的多语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中文翻译和归类整理,为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的民间参与提供借鉴。

注:特别鼓励申报人员根据自己或团队成员的外语特长和研究专长,进行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日语、韩语、阿拉伯语等不同语种的资料收集和分析,根据以上选题方向设计具体课题题目。鼓励多语种、多学科领域的联合研究。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

1.课题申请人或团队成员应为具有外语专业背景和研究兴趣,或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文化、历史、法学、社会学、旅游等专业的高校教师,或者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理事及相关单位在编人员,遵纪守法,有志于中外人文交流,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两位所申报课题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否则课题申请无效。

3.同一申请人同时主持或参与不超过两项课题。

四、课题研究周期、类别及经费

课题分为重点课题项目和一般课题项目两个类别。重点课题项目立项不超过4项,研究周期1年;一般课题项目立项不超过30项,研究周期为6-12个月。本次课题经费来源均为自筹。

五、申报程序

1.材料填报

课题申请人填写《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国际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国际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

2.材料提交

申请人填写完成《申请书》和《活页》,A4纸双面打印,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四份装订成册,以及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经所在院部审核后,于2023年9月25日(周一)前提交科研处206室,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需要遵守学术诚信,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申请书内容不得抄袭。申请人所在院部需要对课题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课题成果发表论文需注明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归课题完成人和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共同所有。  

七、评审与立项

研究院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严格把关立项课题质量,确定拟立项课题和类别;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研究院共同发布立项课题名单。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光超

联系电话:0532-83150209

邮  箱:kyc@qdbhu.edu.cn

办公室:岱德楼206室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8月23日

  • 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 0532-83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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