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及课题负责人:
现将2023年立项的青岛统一战线智库课题结题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1.内容为经济社会发展类的立项课题,随时报送课题成果,须在2023年11月23日(周四)17:00前报送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内容为统战工作类、文化交流类的立项课题,须在2024年4月23日(周二)17:00前报送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项材料报送
1. 结项成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严守学术纪律与学术规范。突出问题意识,坚持资政导向,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重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2.提交7000-15000字的课题报告,课题报告正文格式严格按照附件7的要求,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不得参加评审;
3.经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课题结项鉴定书》(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4.课题成果相关佐证材料:
(1)获得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获省级及以上统战理论实践研究成果奖,或获市委统战部统战理论政策调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3)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纸(理论版)、刊物(含同级别网站理论版)发表2000字以上文章,且标注“青岛统一战线智库2023年度立项课题”;
报刊发表文章原件(1份)及复印件(含目录、正文,一式1份);领导批示、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5.课题成果查重报告(重复率低于30%为合格)。
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所有纸质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编号、负责人姓名、推荐单位(青岛滨海学院),由各相关学院审核合格后统一报送科研处206室,不接受个人提报。课题结项材料恕不退还。
三、结项评审
青岛统一战线智库课题评审以成果质量为先,突出结果导向。根据课题的立项评审得分,结项评审得分,以及发表、获得批示、获奖等情况,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按照由高到低顺序确定A类结项课题和B类结项课题。课题结项须综合评审成绩良好,且超过2/3(含2/3)的评审专家同意结项。
四、经费支持
统战智库课题按《青岛统一战线智库课题经费使用办法(试行)》给予经费支持。经费支持分为基本经费和奖励经费。经综合评审确定为A类结项课题的,发放课题基本经费。A类、B类结项课题可按规定享奖励经费,根据课题成果通过社院资讯(统战智库专报)呈报,获副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情况,视情给予奖励。同一成果获多项批示的,按最高类别奖励,不重复计算。
延期结项课题不发放课题经费。
五、其他事项
1.统战智库推荐立项的市社科规划项目课题,按社科规划课题结项时,依据《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通知书》中的相关要求结项。
2.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须填写《青岛统一战线智库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经科研处核实后盖章,报送青岛统一战线智库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批准。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与下一年度课题同时提交结项材料。延期仍不能完成的,作撤项处理。
3.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填写《青岛统一战线智库课题负责人(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附件5),经科研处核实后盖章,报送青岛统一战线智库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批准。
4.请各课题负责人7月20日前添加“青岛统战智库2023课题立项”微信群(已添加的请忽略,未添加的请与科研处联系)。各课题组抓紧时间开展调研和撰写工作,提前完成者可随时提交。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光超
办公室: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
邮箱:kyc@qdbhu.edu.cn
青岛统一战线智库2023年度结题用表.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