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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推荐的通知(3月17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3-02-13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行业人才培养适应性和技能水平,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继续组织实施全国文化和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计划的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该计划设置学生实践引领计划、“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三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按照《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鼓励申报院校联合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部门作为项目共同申报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

三、申报条件

  (一)学生实践引领计划

申报学生实践引领计划的院校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生行业产业实践工作基础;

2.将申报项目纳入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3.申报项目有较好的行业产业典型性、代表性,围绕提升学生实习实践能力设置明确的项目内容、进度,预期成果显著;

4.学校提供完善的配套支持与服务保障,具有较强的现实可操作性;

5.申报项目具有一定规模的学生参与度和可持续性,能够在学生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二)“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

申报“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的院校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基础,对学校的专业教学发挥骨干支撑作用;

    2.将申报项目纳入学校的教师队伍工作全局整体考虑、一体推进;

3.申报项目有完善的“双师”团队建设计划与目标,与行业产业深度联合,体现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具有较好的示范推广作用;

    4.申报项目在近年内取得相关专业育人成果和行业产业突出成效。

    (三)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

申报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的院校须满足下列条件:

    1.将申报项目纳入专业研究生教学、科研、创作规划统筹考虑,一体推进;

    2.有系统完整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充分配套的资源支撑保障;

3.具有与行业产业主体深度合作的科研攻关机制和联合创新平台,申报项目聚焦行业产业发展重点、难点及热点领域,具有明确的问题指向性和现实针对性,项目成果具有较好的实践应用价值。

四、申报数额

1.学生实践引领计划、“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学校择优推荐2项;

2.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无推荐名额限制。

请于3月17日(周五)11点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一式四份,提交科研处206室,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一并提交,不接收个人报送。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名称为“项目类型-申报部门”。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光超

内  线:8199

邮  箱:kyc@qdbhu.edu.cn

办公室:岱德楼206室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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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32-83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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