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文件要求,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69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继续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二、三月份为宣传教育阶段,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开展科研诚信宣传与教育。各院部以讲座、报告、论坛等形式,组织科研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系列文件。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校报校刊以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相关活动开展时务必及时在外网发布活动的新闻通讯,并填写《高校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2. 完善制度建设。各院部建立健全科研档案和数据管理、科研过程追溯、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违背科研诚信行为调查处理公布等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 号)要求,深化科研评价改革,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的科研评价制度。
各部门应及时将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通讯发布学院外网。2023年3月27日(周一)11点前,提交《高校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由科研处报送省教育厅,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光超
内 线:8199
邮 箱:kyc@qdbhu.edu.cn
办公室:岱德楼206室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