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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2023年1月27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2-12-27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需填写《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一式4份、汇总表一式2份(按推荐顺序排序)于2023年1月27日(周五)11:00前提交科研处206室,由科研处审核后择优推荐,报送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经学院及所在党支部审查合格并签字盖章后,同时提交至科研处,不接收个人报送。请各学院科研负责人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时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为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3万字),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2000字左右。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光超

内线:8199

邮箱:kyc@qdbhu.edu.cn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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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32-83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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