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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10月15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1-09-29 点击: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市教育局决定开展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益导向、需求导向,以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激发全市教育工作者以研究的方式提升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推动教育科学研究为建设教育强市、构建高质量区域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引领。

二、课题类别

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分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规划课题和教师专项课题四类,拟立项500项。

(一)重大课题。重大课题聚焦我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申报重大课题的,其名称须与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本年度拟立项重大课题10项。

(二)重点课题。重点课题聚焦区域教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可参照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的选题方向自主确定研究主题。重点课题鼓励不同学段、不同区域学校组团研究,鼓励驻青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合作研究。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80项。

(三)一般规划课题。一般规划课题聚焦学校特色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可结合实际自拟研究主题、自主申报,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跨学段的同一主题的联合研究。本年度拟立项一般规划课题300项。

(四)教师专项课题。教师专项课题聚焦教学、育人实践问题。一线教师可结合实际自主申报,由教研组、年级组或教师团队作为研究主体,校级领导不得申报。本年度拟立项教师专项课题110项。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课题申报质量。申报课题要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体现必要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推广性,课题名称表述要严谨、规范、简明,申报论证要科学、清晰、全面。各单位要把课题申报的过程作为诊断发展问题、明确发展方向和路径、寻找改革突破口和增长点的过程,认真做好选题、调研、文献研究等基础性工作。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课题申报须提交《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5日17:00前提交至科研处206室刘彩萍。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评审书和汇总表发送科研处邮箱:kyc@qdbhu.edu.cn,邮件名称:学院+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尚未结题的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课题申报相关材料也可在青岛市教科院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上查看、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彩萍(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1:2021年度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青岛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3: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附件4: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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