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认定产业领域
主要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拟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现代海洋、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二、有关要求
(一)申请单位需符合《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五条所要求基本条件。
(二)请将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材料(含申请报告、运行情况表、真实性承诺)及拟申报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一式2份),于2021年5月2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科研处206室,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qdbhxykyc@163.com)邮件标题:2021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学院名称。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三)联系咨询方式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83150209,内线:8199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85913035,85913007
附件1: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docx
附件2: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x
附件3: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表.docx
附件4: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分表.xls
附件5:拟申报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docx
附件6:真实性承诺(样式).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