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3月10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1-01-05 点击:

各相关学院、附属单位:

为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现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二、全面实施无纸化。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申请时,只需依托单位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使用火狐浏览器。

四、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院科研负责人申请开户,或填写附件6,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外单位调入的老师,如在原单位有申报账号,只需登录系统后将单位改为“青岛滨海学院”即可,不能重复开通。校内党政部门、直属及附属单位的申请人,应按照“学科归队”的原则到相关学院进行申报。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联合其他单位共同申请项目的,须签订《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附件1),经学校审核同意后,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填写《合作单位经费预算及预算说明》(附件2),经所学校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请注意:2021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经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下载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保存。申请人应以学院为单位及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预算说明书、申报书正文、参与人模板等,所有模板以申报系统中提供的为准。

五、二级学院事项。

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有层次地申请各类基金项目;要认真分析以往未获资助基金项目的反馈意见,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科学指导申报工作;要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校内外专家对申请基金项目进行初评,并提出修改意见。

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处。

六、时间安排

1110日:没有申报系统账号的申请人于2021110日前,联系二级单位科研负责人开通账号,或填写附件6,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115日:申报人2021115日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报。

331日:需开具医学伦理证明的,持伦理证明(附件3)到科研处208室盖章,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431日:有经费外拨的(不建议外拨),请填写附件《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附件1),以及《合作单位经费预算及预算说明》(附件2),报科研处。

5310日:14:00系统准时关闭,二级单位项目管理人员须在此时间之前完成资格审查及网上形式审查,并在网上提交。

6310-13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有问题的315日前修改完毕,并完成网上提交。为避免网络拥堵,各单位、各申报人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进度完成相关工作。

7316日:申报人打印申报书最终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最终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纸质版至科研处208室。科研处负责加盖学校公章

提交材料:每人一个文件袋,文件袋正面贴上申请书的封面,文件袋内包括以下材料:(1)提交《申请书》最后签字盖章页纸质版1份(合作单位盖章);(2)除成果之外,须系统上传的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伦理批件等原件;(3)形式审查明细表1份(附件4,双面打印)。

七、其他

1.有与其他依托单位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请填写《2021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5),于2021310日之前,持该承诺书及项目申报书联系科研处,由科研处协助在申报书合作单位处加盖学校公章。

  2.2021年《指南》将于近期发布,《指南》布局及申报要求变化较大,请申请人和二级学院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3.《指南》拟于20211月初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4.二级学院国自然系统负责人

机电工程学院:周凤敏

建筑工程学院:李红梅

信息工程学院:王晓玲

医学院:李秀艳

商学院:谢海军

文理基础学院:王刚

如更换系统负责人,请与科研处联系。

八、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87号令)http://kyc.qdbhu.edu.cn/info/1013/3914.htm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http://kyc.qdbhu.edu.cn/info/1013/3911.htm

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http://kyc.qdbhu.edu.cn/info/1013/3912.htm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王冬冬

内线:8146

邮箱:bhukyc@163.com

附件1: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doc 

附件2:合作单位经费预算及预算说明.doc

附件3:青岛滨海学院医学伦理证明(一式2份).doc 

附件4:形式审查表.docx 

附件5:2021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doc 

附件6:添加人员Excel模板2021-01-05.xls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1年15



  • 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 0532-83150209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电话:0532-83150209   E-mail:qdbhxykyc@163.com  鲁ICP备0906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