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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教材研究院(以下简称“教材研究院”)为外语教材的专门研究机构。教材研究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外语教材研究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材研究院旨在凝聚国内外语学科多语种、跨学科的教材研究专业力量,搭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外语教材建设的高端学术研究平台,实现外语课程教材建设研究的专业化、专门化、专项化,打造国家外语教材研究高地。
根据教材研究院的建设目标和任务,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批准,发布2020年外语教材研究项目。项目申报事宜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导思想
立足我国外语教材研究和建设需求,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研究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以中国教材建设研究为主,兼顾国际比较研究,以现实问题研究为主,兼顾历史研究与前瞻研究,为我国外语教材及外语学科建设和发展服务,为人才培养服务。
二、项目申报要求
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需要,聚焦教学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力求具有针对性和较强的应用价值。
三、项目研究范围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外语教材的研究。
2)外语教材的评价体系及标准研究。
3)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背景下,新形态外语教材研究。
4)新文科背景下的高校外语教材发展趋势研究。
5)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外语教材的建设和发展。
6)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不同类型课程外语教材研究(可分综合课、视听说课、写作课等不同课型教材进行研究)。
7)国内高校外语课程设置与教材使用情况研究。
8)基于2020年春季大规模网课,外语网上教学对促进教材出版创新的研究。
9)慕课及其教材的一体化建设与效果研究。
10)课程资源的整合开发如何助力构建高等教育资源服务体系。
四、项目申报及说明
1.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完成时间为1-2年。
2.校内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以申请人《项目申请书》网上提交日为准。
3.申请人可登录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教材研究院项目申报网站(http://kyxm.sflep.com)进行注册,下载相关表格,并在申请有效期内通过申报网站提交《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4.经费预算中“管理费”按照总经费的5%预算并填写。
5.申报书中“表13.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填写以下内容:
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适合该项目的研究工作,同意申报。
单位负责人处填写“王冬冬”。
6.于6月26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至科研处206室,盖章后由科研处统一邮寄报送。
7.申请者可根据自身所在领域、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进行具体项目申报。申报时,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项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项目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五、项目申请人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1.申请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2.申请一般项目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校级科研项目者优先。
3.申请青年项目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如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由同研究领域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六、项目管理
1.研究项目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教材研究院规划、制订和管理。教材研究院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管理。
2.专家评审组。根据项目分类设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课题立项评审和结项评审。
七、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分资格审核、初评、会议评审、复核审批4个步骤。
1.资格审核: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初评。
2.初评:专家评审组对《项目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初评。
3.会议评审。专家评审组对初评通过项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立项。
4.复核审批。管理办公室对初评和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报教材研究院审批。
八、项目立项、结项
1.项目获批准立项后,教材研究院向项目申请人发出《立项协议书》。正式立项时间为收到申请人签字的《立项协议书》后的次月1日。
2.立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请在项目申报网站提交《项目结项申请书》,同时将《项目结项申请书》用A4纸打印两份,并在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填写、盖章后连同项目成果复印件一份寄至教材研究院。《项目结项申请书》及项目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后方可结项。鉴定结果分为 “通过”和“未通过”。
九、项目经费发放
1.立项项目根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享受相应的项目经费资助。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经费资助分2次发放,项目正式立项后的次月发放经费总额的60%,项目结项通过后,发放剩余的40%。对于未能结项或结项鉴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剩余的40%经费不再发放。
3.项目申请人在收到立项和结项经费后,需分别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寄回教材研究院(相关开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项目成果
1.对鉴定结果为“通过”的结项项目,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拥有对该项目择优优先出版的权利,并有权使用本项目研究成果中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2.对鉴定结果为“通过”的结项项目,亦可自主出版或发表。研究成果由研究者自主出版或发表的须在成果中注明项目来源:“本项目获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教材研究院外语教材研究项目资助”。
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教材研究院。
注意与“2020年度中国外语教材研究专项课题”区分,不是同一个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王冬冬(岱德楼208),刘欣然(岱德楼206)
内线:8146,8199
电话:83150217,83150209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