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二级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19〕4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报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填写各执行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nsf )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年度进展报告可全年提交。
二、结题报告填报
所有拟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nsf )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在线完成结题材料提交后,联系科研处审核,经科研处、主管部门依次审核后提交。为深化基础研究领域“放管服”改革,本年度结题验收实行全年开放提报验收材料,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分批次组织结题验收评审。
三、其他事项
(一)填报时间:2020年1月20日9:00至11月30日17:00。
(二)经费决算。提交结题报告前,项目负责人须经财务处对项目经费决算进行审核,通过后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结题报告内,否则不予受理。
(三)论文、专著等项目取得的成果需为已公开发表且标注本基金项目资助的相关成果,其影印件作为支撑材料附在结题报告中提报。
(四)科技报告。根据《关于开展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篇数的要求登陆科技报告采集加工系统(http://cloud.sdstc.gov.cn/streport/)提交科技报告,未约定的提交最终报告。
业务咨询:0531-66777035
技术支持:0531-66777094
科技报告咨询电话:0531-66777337,66777339
校内业务咨询:刘欣然,内线:8199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