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有效督促与掌握资助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各项目负责人请于11月7日前将项目取得的成效(重点介绍资助项目中的取得的总体成效、工作亮点、标志性成果或重要进展)和附件1发送科研处王冬冬OA。
电子版标志性成果案例(1500字以内,主要包括成果名称、资助项目名称、立项编号、主要突破、同行引用式评议、应用前景等)。
案例可参照:https://mp.weixin.qq.com/s/wpoSUiwvU4GiefGZkWO7Mw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