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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10月25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19-10-14 点击:

相关学院、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通知》(鲁社科联字﹝201837号),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9102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项资格
  课题要有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专著等),此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2)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阶段性成果;(3)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专著。课题研究成果在报送有关领导、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时应注明“2018年度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字样。

  三、需提交材料
  (一)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委托课题

略。

(二)山东省社科联年度课题和专项课题
  1.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课题结项鉴定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
  2.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式七份);
  3.80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内容简要(一式四份);
  4.课题查重报告(一式三份);
  5.如有相关佐证材料(已发表文章、领导批示等),提供复印件(一式七份)。
  以上材料需附电子版。所有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写在课题名称后面)、课题负责人姓名、推荐单位(填写青岛滨海学院)、工作单位(填写青岛滨海学院),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提交科研处206室刘彩萍老师处。
  四、结项评审
  
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进行结项评审。如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或经省社科联批准延期结项仍未完成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1.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后盖章,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2.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负责人,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3.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课题组成员,需填写《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联社团部。
  4.不按期结项的课题不能参加省社科联课题评优工作,不能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彩萍,内线:8199.

 1、课题结项鉴定书.doc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doc

 3、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4、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doc

 5、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doc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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