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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市社科界优秀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10月31日截止)

编辑:刘彩萍 发布时间:2024-03-29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为响应市社科联号召、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推动青岛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经校社科联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2024年市社科界优秀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研究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青岛实践、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青岛历史文化、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清廉之岛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讨,也可结合实际,发挥自身学术优势,自行确定论坛选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承办部门需具备较强举办学术交流会议的能力。根据《青岛市社科界优秀学术活动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参与青岛市社科界优秀学术活动资助项目评审的论坛组织单位,要在举办前一个月向市社科联学会部提报活动申报表(附件2)。

三、资助方式

对于办会水平高、成果丰硕、影响力大、社会反响好的论坛,年底经市社科联党组评估研究,列入年度青岛市社科界优秀学术活动资助项目名单并予以后期资助支持。活动组织方要在论坛活动结束后一个月之内提交完整的会议资料(含会议手册、原始照片、新闻报道链接、论文集等),提报会议证明资料截止时间为每年11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 市社科界优秀学术活动资助项目常态化申报,各学院在活动举办前一个月向科研处提交活动申报表、在论坛活动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科研处提交完整的会议资料,由科研处审核无误后统一向市社科联报送。完整的会议资料包括会议手册、原始照片、新闻报道链接、论文集等,会议证明资料校内提交截止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

2.相关材料word版发送科研处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科研处206室。

3.《青岛市社科界优秀学术活动资助管理办法》施行后,原《青岛市社科联重点学术活动实施管理办法》(青社联发〔2019〕44号)废止。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光超

内  线:8199

办公室:岱德楼206室

邮  箱:kyc@qdbhu.edu.cn

 

 

青岛滨海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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