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青岛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教育强市建设,市教育局决定组织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紧紧围绕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青岛市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和《2024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注重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领域的重大现实问题、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教育教学领域师生和学校急难愁盼问题,设立六个内容专项和1个申报人专项,具体专项名称如下: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
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项;
高等教育校地融合专项;
中小学集团化办学专项;
教育教学评价专项;
教育数字化转型专项;
教师专项。
课题名称自拟。鼓励青年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合理使用量化、质性研究方法及研究工具。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数量
本年度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拟立项200项左右,各专项课题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和论证质量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申报质量
申报课题要突出问题导向,问题阐释清楚详细、论证科学系统、表述严谨规范简明,体现必要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推广性。各申报人要把课题申报的过程作为诊断发展问题、明确发展方向和路径、寻找改革突破口和增长点的过程,认真做好调研、文献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二)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为限项申报,各学院根据申报材料质量进行院内选拔,每院(部)推荐3项,鼓励青年教师(1989年4月1日后出生)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公示推荐名单并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的申报材料将择期提交。
(三)申报条件
尚未结题的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在研或已结题的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继续申报;已立项或结题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继续申报。如有发现,取消主持人所在部门三年(含当年)申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推荐资格。
校级领导不得申报教师专项课题。鼓励在青高校教师申报高等教育校地融合专项课题,申报其他专项课题的,需有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的合作中小学至少1所、中小学教师至少2人。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课题申报需提交《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以学院为单位在5月15日(周三)11点前提交至科研处206。同时提交《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电子稿和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和电子稿。
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分别建文件夹,各专项课题建子文件夹。“申请书”文件夹中的文档以“序号-专项课题类别-申报人-课题名称”命名,“论证活页”文件夹中的文档以“序号-专项课题类别-课题名称”命名,两者序号均与汇总表序号一致;汇总表按专项课题类别进行排列;所有电子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中,以“学院名称+2024年度市规划课题申报材料”命名。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欣然(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83150209
科研处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
1.申请评审书.doc
2.设计论证活页.doc
3.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