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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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11月17日截止)

2023年11月08日 14:46  点击:[]

青岛市新金属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为加强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推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青岛市新金属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二、有关要求

(一)工程研究中心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要求,编制年度运行评价材料,包括运行报告、运行情况表、真实性承诺等。

(二)请工程研究中心于2023年11月17周五17:00前,将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评价材料(含纸质版一式1份,PDF格式电子版,评价数据表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及申请评价文件(含参与评价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Word格式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电子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为: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单位名称

附件1:参与评价的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2: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3:运行评价指标解释及证明材料.doc

附件4: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xls

附件5:真实性承诺(样式).doc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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