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文件要求,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69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22-2023学年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总结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梳理总结
2023年4月-5月为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总结提升阶段,各院部对开展的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梳理,撰写《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格式参照附件),介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列出科研诚信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形式并分析原因,为下一步工作提出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并阐述后期科研诚信工作规划及拟开展的相关活动等。
二、材料提交
各学院对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进行梳理总结,请于5月15日(周一)11点前,提交《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至科研处206室,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三、其他
1.教育厅要求每年将科研诚信工作总结、科研诚信案件台账、科研失信人员数据上报,作为常态化工作,请各学院注意保存相关资料。
2.今后每年新教师入职、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学术诚信教育和《学术诚信承诺书》签订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陈光超
内 线:8199
邮 箱:kyc@qdbhu.edu.cn
办公室:岱德楼206室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