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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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预备通知

2022年11月30日 11:21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按照《教育部社会科学司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今年将组织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为提前做好申报准备,保证我校申报审核工作有序进行,提高申报质量,现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奖励申报工作,摸清家底、重点动员,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按照以往申报惯例,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以正式通知为准):

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

3.咨询报告;

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可参考《第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重点

1.各单位应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做好各项准备;

2.教师可参照上届评奖申报书进行预填写,并做好各项支撑材料(如成果引用、转载、采纳情况、学术影响、社会效益和获奖情况等)的收集整理。

3.各单位可组织专家对预申报材料进行指导,给出完善建议并反馈给申报教师。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书暂时参考使用上届评奖版本;

2.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的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学校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3.请各申报人填写申报意向统计表,同时各单位将申报评审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为: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单位名称,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安排专家指导。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苏明辉(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0532-83150209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pdf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审核要点(参考).pdf

附件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参考使用).doc

附件5: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意向统计表.xls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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