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01日 11:02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科研项目管理,公告如下: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推荐,其他研究项目均由科研处负责组织、推荐。未按要求通过两部门组织申报或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均不认可。
教师个人或部门获悉相关项目申报通知,请与科研处联系,由科研处确认是否组织申报或允许申报。
青岛滨海学院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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