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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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青岛市重点实验室指南建议的通知(6月23日截止)

2023年06月09日 15:27  点击:[]

各院(部):

为做好2023年青岛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征集2023年青岛市重点实验室指南建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23日。

二、征集方向

根据青岛市七大优势产业、十大新兴产业及七大未来产业规划布局方向,结合本单位优势学科、研究领域等,提出指南建议。

青岛市科技局将根据现有市重点实验室领域分布,统筹谋划2023年市重点实验室布局。

三、基本条件

指南建议的实验室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的各类实验室;

2.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省、市科研任务;

3.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

4.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5.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应在800万元以上(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实验室可适当降低设备总值);

6.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

四、相关要求

1.市重点实验室指南建议要结合本单位优势学科、研究领域等,已有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不再征集。

2.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院(部)6月23周五17:00前,将《青岛市重点实验室指南建议表》(详见附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为:实验室指南+单位名称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苏明辉(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0532-83150209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青岛市重点实验室指南建议表.xls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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