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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青岛市“最美巾帼科创人”系列活动的通知(5月22日截止)

2023年05月20日 10:26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激励女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广大妇女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助力实体经济振兴发展、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优化,以服务大局的新成效践行主题教育,为青岛高质量发展凝聚巾帼智慧力量,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营经济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将联合在全市寻找一批巾帼科研之星、巾帼卓越工程师、巾帼工匠、巾帼科创领头雁等“最美巾帼科创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挖掘一批面向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经济主战场,在相关科技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性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女职工和巾帼科创企业负责人等,在高校寻找一批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女大学生,引领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全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二、寻找范围和标准条件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青岛连续工作、学习2年以上(截至2023年1月1日),学风正派,恪尽职守,弘扬践行科学家精神,为青岛市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科技推广、科学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突出4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巾帼科创领头雁年龄不限。具体标准条件如下:

(一)巾帼科研之星重点选树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创造性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巾帼卓越工程师要求取得工程专业技术工程师以上职称,重点选树在产品创新、专利转化、改进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贡献或重大创新性技术发明及应用等,得到实践检验和国内外同行或企业充分认可,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巾帼工匠重点选树在全市各行各业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女性高技能职工,侧重24条重点产业链特别是制造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具有优秀品格,拥有精湛技能、高招绝技,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智能制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企业或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往届“青岛工匠”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活动。

(四)巾帼科创领头雁重点选树引领企业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及相应的运行机制,依靠科技创新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青岛或行业创新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影响力大的企业女性负责人。

(五)巾帼科创未来之星重点在高校中选树弘扬科技创新精神,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参与各级各类学生科研课题立项项目,获得成绩;在“挑战杯”“互联网+”及各类学科类竞赛等全国性高水平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重点挖掘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申请发明专利的在读女大学生。

三、推荐数量

1.有关理、工、医学类学院推荐1人,行政单位人员挂靠专业学院推荐。

2.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22日(周一)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到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为:巾帼科创人+单位名称。

四、支持奖励措施

 

(一)巾帼科研之星、巾帼卓越工程师、巾帼工匠、巾帼科创领头雁同时命名为青岛市“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工匠优先推荐“青岛工匠”。

(二)巾帼科研之星、巾帼卓越工程师、巾帼工匠、巾帼科创领头雁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纳入青岛市科技计划、人才计划。支持参与市青年科技奖、市科技进步奖、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等推荐,优先吸纳为相关市级学会会员、推荐市级学会任职。

(三)巾帼科创领头雁所在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支持参与民营领军标杆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未来之星”新锐人才托举计划等推荐。

附件1:青岛市“最美巾帼科创人”推荐申报材料清单.pdf

附件:2-5.doc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3年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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