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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青岛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6月16日截止)

2022年06月02日 12:22  点击:[]

各院(部)、附属医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全市科技工作发展规划和总体部署,依据《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方向

实验室建设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七大优势产业、十大新兴产业及七大未来产业规划布局,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方向:

1.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工业软件;

2.生物技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基因技术、生物育种、生物制品;

3.高端装备及制造: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精密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海洋装备;

4.新能源及生态环保:氢能与储能、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印染;

5.新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光电材料;

6.未来产业:深海开发、空天信息、量子信息。

二、申报条件

依据《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申报市重点实验室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省、市科研任务;

2.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

3.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应在800万元以上(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实验室可适当降低设备总值)

5.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

三、申报程序

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各实验室负责人登录“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73.102.106:28090/#/Login),点击“创新认定申请”—“创新平台认定”,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2022年度”—“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专项”—“实验室建设”—“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填报完成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审查。

注:首次使用该平台须先注册账号,申请注册后,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

四、申报时间

各实验室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00至2022年6月16日17:00;主管部门在线审查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17日17:00。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五、有关要求

1.申报的市重点实验室须符合通知中的申报领域方向,实验室名称要体现研究方向和应用领域,并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2.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依托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的依据。

3.各实验室完成网上申报后,于6月16日(周四)17:00前将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和青岛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到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为:市重点实验室+单位名称。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苏明辉(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0532-83150209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1: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docx

附件2: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doc

附件3: 青岛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doc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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