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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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6月17日截止)

2022年05月26日 11:42  点击:[]

院(部)、各处(室)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和实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青岛市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均可申报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二)已获青岛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的不再参加本次评奖。已申报2022年青岛市教学成果奖,成果内容关键词相同、成果主要佐证材料基本相同的,不得兼报。

二、奖项设置

拟评选市级科研优秀成果100项,其中特等奖10、一等奖30、二等奖60。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三、成果分类及要求

(一)成果分类

1.正式出版的教育科研专著(不包括编著、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在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课题研究(实验)报告、教育调查报告等(刊物发表的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报纸发表的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未公开发表或出版,但有较高学术水平,对教育改革创新有重要推动作用,被市委、市政府及区、市以上部门批示、推广的研究报告、方案、决策咨询报告以上成果需依托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而取得(可参考校园网通知中的附件4、附件5)

2.通过结题鉴定的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

(二)成果要求

1.成果应符合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对推动教育改革创新、提高育人水平有较高的贡献度;对党委政府重大教育决策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问题明确、观点鲜明、机制制度有创新、路径和策略可操作,表述严谨、论证充分、结论可信,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解释力

2.特等奖、一等奖成果侧重推选体现实干、突出实效,经过实践检验、具有引领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参评成果限定201811日至20211231期间

4.每项成果的申报人不超过6(含主持人)。两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必须经合作者同意后,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具名申报。成果主持人应当提供其署名的论文、专著、报告等佐证材料,证明其在成果研究中做出了主要贡献。课题成果报告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

四、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各单位推荐的成果,应填写评审书(附件1一式4份、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备案表(附件3)一式2份,于2022年6月17日(周五)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到科研处,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为:市教科研奖+单位名称。

材料要求

1.成果主件:专著1本;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1件、复印件4份;未发表或出版的被市委、市政府及区、市以上部门批示、推广的研究报告、方案、决策咨询报告成果材料4件;课题成果报告(包含问题与目标、理论依据和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实效四部分)4件,限8000字以内。

2.证明材料(不超过 5 件,每件复印件一式 4 份);

3.成果主件(专著除外)和证明材料电子版需 PDF 扫描电子稿。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苏明辉(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电话:0532-83150209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1.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2.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3.青岛滨海学院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2022).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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