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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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社科理论优秀成果的通知(4月15日截止)

2022年03月30日 17:52  点击:[]

各院(部)、各处(室):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山东优秀社科理论成果研究创作,推出更多精品力作,根据《关于支持鼓励山东省社科理论优秀成果的若干措施(试行)》(鲁宣办发〔2020〕10号),现面向全省组织申报2021年度社科理论优秀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研究项目类

1.入选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社科理论类成果。

2按期结项并验收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按期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

(二)文章著作类

1.入选中宣部主办的全国性社科理论研讨会的优秀理论文章。

2.入选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文章的社科理论成果。

3.入选中宣部2021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2021年优秀通俗理论读物出版工程及列入中宣部重点推荐书目并公开出版的社科理论类著作。

(三)智库成果类

1.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智库类成果。

2.通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呈报的《成果要报》,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纳入决策的。

3.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内部专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成果要报》采用的智库研究成果。

4.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等中央重要媒体内参采用的智库研究成果。

(四)报刊媒体类

1.中宣部重点资助的社科理论类报刊。2.入选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学术期刊的刊物。

3.入选 CSSCI 来源期刊的非高校社科理论学术期刊。4.年度鉴定为优秀、良好的省委宣传部重点理论媒体、网络平台、和重点理论研究基地。

5.在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学习强国”全国平台播出的优秀理论专题片(每集20分钟以上)。

二、申报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突出探索性与创新性,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

2申报成果必须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团队为研究创作主体。成果由省内多家单位联合推出的,以第一顺序为主。与外省或中央有关部委合作,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第一署名单位不属于我省的,不享有知识产权、成果版权、评奖申报和奖项荣誉权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3.成果应确保著作权、荣誉权清晰,并通过唯一渠道申报,不得多头报送。

三、报送要求

1.本次申报面向2021年度社科理论优秀成果。

2.申报人请认真填写《山东省社科理论优秀成果申报表》,并提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证书、文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份)。

3.申报材料请于4月15周五)17:00前提报到科研处,电子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社科理论成果+单位名称。

附件:山东省社科理论优秀成果申报表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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