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的通知(6月10日截止)

2022年03月18日 14:39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注意事项,请详见附件中下发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要求

1.教育学部、艺术传媒学院、博物馆研究申报,院长、馆长牵头研究部署

2.本项目从2022415日起开始在线申报,至615日截止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cnaf.cn/gjysjjw/xmsb/jszlist.shtml

3.我校申报人须于202261016:00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同时将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邮箱kyc@qdbh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王冬冬

内线:8146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231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