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落实《教育部考试中心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各项任务要求,推动教育考试领域的科学研究,决定开展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申报主要面向各省级教育机构、有关教育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
2.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级别将根据审议结果确定。每项课题视其级别给予6万元或3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的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3.申报者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选题,自行拟定申报题目并进行论证,填写《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请书》和《申报活页》(附件2)。超出《课题指南》指定领域的课题申请,应详细阐明立项的必要性。
4.有关课题的申报条件、申报资格及立项之后的课题管理要求等,请参阅《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附件3)。
5.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将予以公示。
6.课题申报采用二级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级为申报者所在单位,第二级为教育部考试中心。各级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所填信息及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7.本次课题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具体操作程序是:
(1)申报者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查阅课题申请通知并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科研管理服务平台”上注册个人用户;
(2)完成注册之后,登陆进入平台界面并填写课题申报数据和论证内容;
(3)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随后自动生成《课题申请书》和《申报活页》;
(4)下载、打印并装订好的申请材料(粘贴相关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于9月9日下班前提交至科研处206室,逾期不予受理。其中,《课题申请书》2份和《申报活页》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5)提交的《课题申请书》《申报活页》必须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8.所有附件均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彩萍(岱德楼206室)
内线:8199
邮箱:kyc@qdbhu.edu.cn
附件1. 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 课题申请书及申报活页.doc
附件3. 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docx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