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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滨海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3月31日截止)

2021年03月29日 14:40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做好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决定在全校广泛开展“滨海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现就开展“滨海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遴选标准应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具体标准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认同滨海理念,自觉践行滨海核心价值观。

3.长期在工作一线、为推动地我校科技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4.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推广、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师生广泛认可。

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搞好统筹协调。各学院(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领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3.坚持工作原则。各学院(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要严格按照遴选标准和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注重改进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5.被评为滨海最美科技工作者的教师需配合学校进行宣讲任务,并择优推荐青岛市最美科技工作者

6.请每个院部择选推荐,宁缺毋滥,限额3名。

三、活动安排

1)331日下班前,各学院(部门)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206室,联系电话8199,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qdbhxykyc@163.com)标题:滨海最美科技工作者+学院名称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2021“滨海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1份,加盖公章。

2)遴选结果公布后开展宣传、宣讲活动。

附件:

 附件1:“滨海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x

 附件2:2021年“滨海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情况汇总表.doc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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