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3月15日截止)

2021年02月10日 17:29  点击:[]

各二级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必须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附件中已填内容不得修改,相关内容按照提示填写。

二、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二级各单位组织申报

1.本次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不限制数量。

2.材料初报要求。

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各报送1份;申报材料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1份。

3.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务必将所有材料于202131517:00前按照上述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206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校评及上报材料

1.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推荐申报书的质量进行初评,并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2.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被推荐负责人于31812:00前将修改后的最终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206室。

2)电子材料:各二级单位将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3)、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附件4)和匿名活页(附件5)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7)发送科研处邮箱:qdbhxykyc@163.com(邮件主题为:全规办+二级单位名称)。

3)纸质材料: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各报送4份;申报材料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1份。

(三)省级评审

1.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省的申报名额进行省级评审。

2.为提升我省课题申报质量,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为推荐至国家的申报书给予网络或者现场指导,时间为327-28日。

3.考虑疫情,将根据省级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各单位联系人或课题主持人,请大家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并准确填写电子邮箱。

(四)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1.47日前,省级评审通过的申报人根据《公告》要求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山东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按照规定时间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二级单位务必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2.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7月修订),请各二级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及申报人信息,严肃学风,严把入口关,切实负起管理责任。(1)严禁同年度同时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严禁有未结项的在研课题重复申报;(3)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后续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对课题申报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

3.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课题主持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彩萍

内线:8199

办公室:岱德楼206

邮箱:qdbhxykyc@163.com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科研处将于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pdf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

 附件3: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附件4: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附件5: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doc

 附件6: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7: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8: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说明.doc


附件9: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教科规办函[2017]6号)20177月修订- http://kyc.qdbhu.edu.cn/info/1123/4850.htm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121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