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医疗卫生科技水平,助力健康强省建设,经研究,确定开展 2020 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申请人应为具有中级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我校医药卫生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2.正在承担国家、省及我委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
3.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不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不需对项目进行查新。
(二)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须向学校医学伦理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材料(见附件5),由学校医学伦理委员会给出审查意见。
(三)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四)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五)学校推荐不超过10项(不含附属医院,附属医院单独发放申报通知)。
(六)2019 年我委公布的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未办理立项合同的单位,本次申报不予受理。
(七)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医中药项目。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和书面申报(见附件 1-2)相结合的方式。
(一)书面申报。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上下册),由所在学院将申请书和项目汇总表(附件 4)各一式 1 份,于2021年1月7日(周四)17:00前报送科研处岱德楼206室 。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学校推荐。学校于1月9日(周六)前公布推荐名单,分配申报账号。
(三)网络申报。被推荐人修改申报书,并于1月12日(周二)前登陆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dkyxm.wsglw.net/)”,完成网上申报。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书。
(四)最终材料提交。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最终版申报书(上下册)各一份,汇总表一份,于1月13日(周三)前报送科研处岱德楼206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bhukyc@163.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经费预算要合理,备注栏要写清计算依据;
2.“管理费”按照申请经费(不含单位匹配经费)的5%计算并填写;
3.有合作单位的请提前找合作单位盖章,以免耽误报送。
4.申报书中已填内容不要修改。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王冬冬,刘欣然
内线:8146,8199
邮箱:bhukyc@163.com
附件1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上册).doc
附件2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下册).doc
附件3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doc
附件4 2020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5 伦理审查用表.zip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