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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5月14日截止)

2020年05月11日 15:32  点击:[]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做好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按照中国科协、省科协工作安排,现决定在全市开展“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科技人员爱岗敬业、投身科研、普及科学、服务发展、默默奉献的感人事迹;挖掘宣传高层次科技人员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精益求精、引领创新的先进事迹。尤其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挖掘宣传在防疫抗疫一线和抗疫后方科研攻关的医护工作者及科研人员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英勇事迹。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理解、关注和支持科技工作者,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助力青岛发起的15个攻势,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展现担当。

二、遴选范围

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的一线医护工作者和后方科研攻关人员;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为扶贫攻坚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科协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和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青岛市级以上“最美科技工作者”获得者。

三、遴选标准

遴选标准应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具体标准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3.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技推广、科技扶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4.从事科普创作、科技教育、科学普及、科学传播等科普事业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科普意识,热心科普工作,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科普事业发展,有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5.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工作一线、为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和其他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事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技爱好者、科普志愿者等。

1-2条为基本标准,第3-5条符合其中之一即可。遴选对象个人事迹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在相关行业或领域中有良好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形象。

四、活动安排

活动主要由广泛动员、组织推荐、遴选发布、集中宣传、学习宣讲等环节组成。

(一)广泛动员。5月上旬,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各区市、各学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和驻青科研院所推荐“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各级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倾心科技、科普工作的感人事迹,选树宣传一批先进典型,以“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活动助力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创新发展。

(二)组织推荐。

每个学院(部)限推荐1人,若没有合适人选可不作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5月14日前学院(部)将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不需要纸质版,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一套)报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qdbhxykyc@163.com邮件标题为: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学院),联系电话:0532-83150209,内线8199材料发送成功后,请与科研处联系确认。

材料包括:2020年“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一);《2020年“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二);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遴选发布。遴选发布分为初评、网络投票、终评、公示和发布四个步骤。

1.初评。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青岛市科协组织人事部。对于各渠道推荐的候选人,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阅,对照遴选标准,结合候选人主要事迹和成果,确定30名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阶段。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将于2020年5月30日至6月12日进行,为期两周。市民可通过青岛新闻网等予以参与。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宣传转发,扩大参赛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3.终评。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进入网络投票阶段的30名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得出终评成绩。成绩核算采取百分制。

最终得分=终评成绩×90%+网络投票成绩×10%。按照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选出“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获得者10人,提名奖10人,并择优推荐省“齐鲁最美科技工作者”。

4.公示和发布。对遴选出的“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和提名人选在网站和工作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公示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撤销其获奖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所缺名额不再增补。公示期满无问题者,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联合举办发布仪式。

(四)集中宣传。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声势。用好用活新媒体,精选“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通过中央、省、市重点新闻网站、学习强国等广泛推送,扩大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

(五)学习宣讲。各区市、各单位要围绕“最美科技工作者”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报告、学习宣讲活动。成立“追梦科技,矢志报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事迹宣讲团,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宣讲,讲好感人故事、谈出学习心得、升华使命责任。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区市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凝聚工作合力,组织好本领域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拍摄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成效。

3.坚持工作原则。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要严格按照遴选标准和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做好公示。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推荐工作中徇私舞弊、严重渎职的,经查证后取消推荐渠道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的资格。对于已获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如发生违纪违法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奖项,并取消荣誉称号,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注重改进创新。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蔚然成风。

六、联系方式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32-83150209,内线:8199

箱:qdbhxykyc@163.com



 关于开展“青岛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附件1、2.doc


青岛滨海学院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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