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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2020年4月10日截止)

2019年12月28日 12:49  点击:[]

各相关学院、附属单位:

为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现将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二、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使用火狐浏览器。

四、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院科研负责人申请开户,外单位调入的老师,如在原单位有申报账号,只需登录系统后将单位改为“青岛滨海学院”即可,不能重复开通。校内党政部门、直属及附属单位的申请人,应按照“学科归队”的原则到相关学院进行申报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联合其他单位共同申请项目的,须签订《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附件1),经学校审核同意后,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填写《合作单位经费预算及预算说明》(附件2),经所学校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经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以学院为单位及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二级学院事项。

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有层次地申请各类基金项目;要认真分析以往未获资助基金项目的反馈意见,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科学指导申报工作;要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校内外专家对申请基金项目进行初评,并提出修改意见。

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处。

六、时间安排

1)1月15日:申报人2019年1月15日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报。

2)3月26日:需开具医学伦理证明的,持伦理证明到科研处208室盖章,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3)3月27日:有经费外拨的,请填写附件《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附件1),以及《合作单位经费预算及预算说明》(附件2),报科研处。

4)4月10日:12:00准时关闭,二级单位项目管理人员须在此时间之前完成资格审查及网上形式审查,并在网上提交。

5)4月10日-13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有问题的4月14日前修改完毕,并完成网上提交。为避免网络拥堵,各单位、各申报人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进度完成相关工作。

6)4月16日:申报人打印申报书最终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最终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纸质版至科研处208室。科研处负责加盖学校公章

提交材料包括:(1)纳入无纸化申报项目的只需提交《申请书》最后签字盖章页纸质版1份(合作单位盖章),未纳入无纸化申报的项目须提交《申请书》纸质版1份(保证与系统申报书版本号一致);(2)形式审查明细表1份(附件3,双面打印)。

注意

① 材料每人1袋,文件袋正面贴上申请书的封面,并写上申请人的姓名、手机号码和申请书版本号。

② 所有申请书必须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简装,附件中所需的原件(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伦理批件等)直接装订在《申请书》后面。若申请材料过厚须使用A4白皮胶装。

7) 4月17日:报送国家基金委。

、其他

1.有与其他依托单位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请填写《2019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4),于2019年3月28日之前,持该承诺书及项目申报书联系科研处,由科研处协助在申报书合作单位处加盖学校公章。

  2.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二级学院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3.《指南》拟于2020年1月初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八、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 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62317474

财务咨询

成本补偿类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62328485

定额补助类项目(除成本补偿类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62327225

62329112

62326760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62329336

62325557

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

62326889

6232593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

62328484

62326872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62327001

  (二) 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140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12

财务局

62328485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6959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三)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87号令)http://kyc.qdbhu.edu.cn/info/1013/3914.htm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http://kyc.qdbhu.edu.cn/info/1013/3911.htm

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http://kyc.qdbhu.edu.cn/info/1013/3912.htm



                                            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

                                              201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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